第四章 收 费
第二十条 学校学费执行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根据住宿条件,住宿标准分为500元/人·年、600元/人·年、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