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体育工作获北京市教委三项奖励
发布时间:2012-01-10 13:23
2012年1月9日下午北京市教委在北京科技大学召开了2012年首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表彰2011年在首都高校体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校体育工作获得了“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优秀校长”和“2011年首都高校阳光体育联赛优胜奖”三项荣誉。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是1990年2月20日由国务院批准,同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发布。该条例是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的政治保证。北京市教委每两年进行一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的评比工作。
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体育工作,在政策、资金、师资、场地器材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两年来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体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学生群体活动蓬勃开展,竞技比赛保持在同行先进水平。此次评优经过自评、专家会评、现场答辩、进校检查和教委汇总评比等环节,我校一路过关,获得市教委和同行们的尊重和好评。这是我校第二次获得此项奖励,主管校领导王伟副书记被授予“优秀校长”。
首都高校阳光体育联赛是北京市教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而专门制定的体育联赛活动,将2011年北京各高校参加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取得的所有名次折算成分数进行累积后的总排名,市教委取排名靠前的20所学校授予“2011年北京市大学生阳光体育联赛优胜奖“。这是我校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
我校始终坚持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北京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顽强拼搏,努力进取,在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沙滩排球、毽绳、高尔夫、游泳、传统保健体育、健美操、男子健美、毽球、定向越野、越野攀登.......都取得优良成绩并获多项体育道德风尚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