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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情况:

 

  我院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单项奖励: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励的发放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享受面约5‰),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享受面约6%)。

 

  2.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某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100—1000元。

 

  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将对今年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在某方面有特殊专长的考生实行高分奖励政策: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普通文、理科考生,且分数在二本线以上50分、40分、30分(含本分),到校后分别免收四年、三年、二年学费, 一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兴趣、爱好调整专业,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专业的“创新人才实验班”,并可依据学习成绩获得国家、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普通文、理科考生,且分数在二本线以上20分、10分以上(含本分)到校后分别免收学费3000元、2000元,一年内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兴趣、爱好调整专业,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专业的“创新人才实验班”, 并可依据学习成绩获得国家、学校设定的各类奖、助学金。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具有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专长的艺术类考生及普通文、理科考生,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荣获一、二、三等奖者,市级以上比赛荣获一等奖者,进校后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人兴趣、特长优先参加学校举办的相关专业的“创新人才实验班”。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家庭贫困的考生,到校后经有关部门核实可优先申请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并根据本人实际学校提供相关的勤工助学岗位。我们的目标是:绝不让一个贫困生因经济原因在我校辍学、失学。

 

  (5)我校已设立多项奖、助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到校后均可依据学习成绩优先申请学校与国内外企业、社会知名人士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