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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10%。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10分。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生办与驻校军官选培办录取。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10分。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同等条件下,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国防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招生办与驻校军官选培办录取。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除国防生外,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