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气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提前批次(本二)
  普通本科第二批
  中外合作办学(本二)
  普通本科第三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过省控线,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遵照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遵照各省招办的相关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遵照各省招办的相关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按专业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可转专业。

  其它

  第七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

  第八条  外语专业语种要求为英语,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九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制线,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在同一专业录取中,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对总和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统考成绩再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  江苏省以外地区的普通类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按照专业级差2分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并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按照文理科目要求分别计算各专业录取分。内蒙古自治区的投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江苏省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的理科和文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含2B)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

  第十二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理科和文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B1C(含1B1C)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十三条  普通类考生报考南京工程学院康尼学院的理科和文科专业,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1B1C(含1B1C)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达到4C(含4C)以上,技术科目须合格。

  第十四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采用等级级差法排序,即将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将考生投档分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根据对选测科目的要求,按照专业志愿级差2分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当折算后的考生分数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外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等级级差加分办法如下: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等级,分别加上6分、3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十五条  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输配电工程)专业和工商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专业限招男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性别比例不受限制;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学、电气类、艺术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六条  原则上,考生报考英语本科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90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80分以上;报考南京工程学院康尼学院英语本科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85分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统考成绩须在7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