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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各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专业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专业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本校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以上(含135分),女子130分以上(含130分),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2)报考本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休闲与健康)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2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本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本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报考本校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4分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本校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报考本校戏剧影视文学(主持人艺术)专业,对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获得本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本校有关规定录取。其中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普通本科一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2B;普通本科二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1C;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参加普通高考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获得保送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