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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2011年江苏省普通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 “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3、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2C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1C1D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1:1.2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选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商务英语专业: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海外本科直通车类: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
    7、文秘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
    8、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1年外省普通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 1 :1.2进档。按照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3、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

    2011年煤炭类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在各省招生办确定的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范围内调阅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收男生。

    2011年江苏省内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2、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按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加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

    2011年(自主)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技能考核或面试成绩、文化测试等级(文科、艺术类比较语文等级,理科和中职类比较数学等级)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2)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有科技发明专利的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加分:A等级加25分,B等级加15分,C等级加10分。
    ③中职生持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录取总分上加5分,持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录取总分上加20分。
    ④考生为复员、转业军人,加20分。
    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